恩慈療法申請條件
何謂恩慈療法:源自人道法令
「恩慈療法」英文名稱「Compassionate Treatment」, Compassionate是同情心及慈悲的意思。
「恩慈療法」簡單來說是對於重症病人以治療為目的,施予尚未經主管單位正式核准的療法。
2016年4月,衛福部將「恩慈療法」修法正式名稱為「人體試驗管理辦法」,有限度開放附屬計畫的申請條件,相較「特管法」與「再生醫療雙法草案」設立得更早。
係指病情危急或重大之病人於國內無任何可替代藥品供治療,或經所有可使用的治療仍沒有反應、疾病復發,或為治療禁忌等,而申請使用經科學性研究,但全球未核准上市之試驗用藥。
「人體試驗管理辦法」中的第3-1條,載明 「醫療機構為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且國內尚無具有療效之藥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技術可資適用之特定病人,得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且累積相當安全數據之人類細胞治療人體試驗,擬訂附屬計畫,連同已核准之原人體試驗計畫影本,依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審查通過後,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使用於符合相當適應症而未能符合原人體試驗受試者資格者」。
恩慈療法申請條件
💉<技術>:廠商同意提供藥品或醫療器材。
再次提醒有需求的患者 ,必須經由衛福部核准院所之專科醫師診斷評估後才得執行;千萬別誤信來路不明卻宣稱細胞治療的資訊!